总公司所属单位:
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,为了规范基建项目和大型批量物资采购程序,严格企业内部管理,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,抓好源头治腐工作,经研究决定,调整供水总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,并对主要工作规范提出要求。
一、招标领导小组:
组 长:陈卫国
副组长:陈永根、徐黎明、郭林舫
成 员:冯继红、刘高轶、吴卫东、丁祥杰
二、下设招标办公室,办公地点设在总工程师办公室,郭林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三、工作程序:凡公司所有小型工程项目或大型及批量物资采购(金额5万元以上),由有关职能处、室、用材单位向招标办提交书面报告,招标办根据要求,组织开展摸底准备,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,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、资信证明、技术资料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及具体报价,以规范的标书文件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到招标办公室,所有程序准备就绪后,通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进入招标现场,开标前经纪委现场查验标书封签是否完好后进行公开开标、唱标。最后选定中标单位按有关法定程序办理。
二○一○年二月六日